加班费纳税合理不合情?
【-薪资行情】点题: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工薪收入纳税。这一规定引起民众热议。一方面,加班费纳税做法国际通行且有法可依,于法合理;另一方面,不少人反映加班不一定有加班费,有加班费还要交税,于情不合。
“春节期间加了三天班,本来就不情愿,觉得有点加班费还算是个安慰,没想到原来加班费也是要交税。”市民张先生很无奈地对记者说。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科协主席黄细花在微博中提出,“加班累了,辛苦了,加班费能否免征税?”不少网友对此发表评论,辛苦赚来的加班费再收税,的确有失人性化。黄细花以纸媒行业为例介绍,如报社编辑长期需在夜间和假期上班,全国几乎所有报社都给夜班编辑发放夜班费,这些加班费是牺牲睡眠时间、与家人共进晚餐的时光,甚至是自身健康换来的,是报社向他们购买特殊和额外劳动的补贴。
网友观点(据新浪微博)
支持派:
@小韩:工薪阶层要买房子、养孩子、养老人,加班费是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所得,是他们牺牲休息乃至健康才能获得,将这笔来之不易的辛苦钱与一般收入同样进行征税,让人情何以堪。
反对派:
@方正宇:如果加班费不征税,客观上来说,等于助长那些疯狂安排加班企业的气焰,也就是鼓励牺牲睡眠和健康的行为。而且,最后还是由全体纳税人而非企业来买单。
中立派:
@LOKER-WANG:应该提高工资水平及福利待遇,让员工树立无需借加班之口多挣钱的意识。就好像当初民调时,人们愿意从六天工作日改为五天,但如今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却被迫加班了,根本原因与是否征税无关。(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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