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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研究院欧洲研究部负责人李钢研究员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的法案并非一定是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但是中国木材出口企业应该在遵守该标准的情况下积极应对,将该法案对于中国企业的影响减到最小。
“中国出口欧洲的大多数是木制品,例如家具和木包装物等,其中加工过程中的添加物可能会产生环保等问题。欧盟是一个非常讲规则的贸易集团,同时它们对于环保和无公害的标准要求较高,所以出台这样的法案不足为奇。中国企业要占领欧洲市场,首先要做的就是遵守进口国的标准。如果觉得这个法案造成了贸易壁垒,可以通过申诉来保护自身权益。”李钢对本报记者说道。
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出口欧盟的木制品占到中国木制品当年出口总额的23%,欧盟已经成为中国木制品第二大出口市场。在5年当中,中国对欧盟的木制品出口额从2004年的15亿美元激增到2008年的46亿美元。
“欧洲作为中国木材制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中国企业应当遵守它们的标准并且按照订单要求去做,这样才能保住这个大市场。我们国内的木材制品也有一套标准,但是总体上来说欧盟的标准还是更权威一些。”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于华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于华强分析指出,我国也有木材制品的相关标准,例如防腐剂的含量、防腐等级、干燥处理程度、阻燃能力等,这些标准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也有和国际接轨的趋势,但是中国的标准和国外的标准有一些不同。中国的标准是由一些专家和研究院等制定的,所以实用性并不强。但是国外的标准是由企业间共同制定的,并且成为了行业间自律的准则,这些标准多是依据市场要求定的,所以更加实用。
“各国都会有一些自己的标准,中国的标准也会有自己的长处。例如,我国的防腐标准就比欧盟高,因为我国南方的湿度远远大于欧洲,自然这方面的标准会比欧洲高。但是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环保标准可能低于欧洲。”中国林科院林木工业研究所蒋明亮研究员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木材制品出口企业应当依据进口国标准,不断改革传统工艺并且利用先进技术使得出口的木材制品在各方面达标,这样才能以不变应万变,无论进口国出台何种法案我国企业都不会受到冲击。”李钢对本报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