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特大非法集资诈骗:“专利空调鞋”蒙3700余万
“专利产品电子空调鞋能够自动发电,保持冬暖夏凉,让您在一年四季之中只穿一双鞋。我们公司有‘民间集资1800万元’的批件,返还给参与集资者的利息半年就高达30%!”看到这样的宣传,您会不会动心?
12月25日,记者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鞍山各界关注的“电子空调鞋”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已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主犯之一赵瑞吉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据悉,此案中一共有1238人上当受骗,此案一审审理时,省高法特批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1238名受害人全部出庭作证。
没钱生产盯上民间集资
2004年4月,鞍山恒远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公司)董事长刘洪福因公司生产“空调鞋”等项目没有资金,于是找赵瑞吉研究如何寻找资金。他们商定从民间集资,并约定由赵瑞吉负责恒远公司的集资工作,集资款项中的40%由恒远公司支配,30%偿还集资者的先期利息,30%作为集资的费用支出。刘洪福随即任命赵瑞吉为恒远公司市场部经理。
伪造集资批件
为了便于从民间集资,刘洪福竟为公司伪造出一个批件,称相关部门已经允许该公司进行民间集资1800万元。
2004年11月6日,刘洪福为取得恒远公司的工商登记,使用伪造的鞍山市商业银行腾鳌支行的280万元人民币现金缴款单和伪造的银行询证函,通过鞍山市中惠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骗取了公司的工商登记,准备继续用事先伪造好的文件骗取公众集资款。
30%的高利息当诱饵
随后,赵瑞吉在鞍山、辽阳等地,以3个月期和6个月期为集资期限,以支付30%的利息为条件,向千余位受害人骗取集资款3787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洪福的行为应以虚报注册资本罪、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瑞吉的行为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刘洪福庭上辩称,他集资的目的是为了生产,所得的集资款全部用于恒远公司的各项支出,并没有用于个人挥霍,因此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同时,恒远公司的集资是由专门的部门进行的,他自己对集资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1238人上当受骗
庭审中,被害人崔元(化名)称,他听说恒远公司搞集资,期限6个月,1万元给3000元的利息,于是便来到恒远公司,恒远公司有专人接待,并给来集资的人讲课、看录像,带他们参观车间。刘洪福告诉他“空调鞋”项目的发展前景广阔,于是他便分3次一共投资了7万元,可恒远公司只返还给他7020元,就再也没有返还过钱。
还有1237名被害人向法庭陈述了向恒远公司交纳集资款的事实经过及交款数额、返还数额,并提供了恒远公司为被害人出具的借款借据,被害人一共向恒远公司交纳了3700余万元的集资款。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刘洪福以集资入股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出具凭证,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存款3700余万元,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犯刘洪福因犯虚报注册资金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主犯赵瑞吉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省高法终审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投资须谨慎
12月25日,鞍山中法主审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非法集资的欺骗手段主要有3种:一是以真护假,涉嫌犯罪的企业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具有很强的蒙蔽性;二是暴利诱惑,犯罪嫌疑人把回报率定得很高,从20%至70%,然后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拿后集资的钱兑付先前集资者的利息,达到一定规模后携款潜逃;三是花样翻新,大部分以动物养殖、高科技开发等名目当诱饵,采取入股分红、认领股权、办会员卡或优惠卡等形式,使人们一时难识真假。
法官提醒,非法集资所宣传的高利息,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无论企业效益如何好,也不可能有他们所宣称的高回报率,因此百姓投资时一定要谨慎,以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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