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闻]广州部分鞋企工人超时加班 不加班算旷工
“职工一周要工作6天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更是达到了十小时以上”。7日晚间,由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工会、维稳、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特别检查组深入白云、海珠等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展开突袭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这些企业的超时加班现象仍很明显,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似乎成了制衣、制鞋企业的行规。
投诉信触发大检查
据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局日前收到了番禺区一名打工仔的投诉信,反映他们企业已被执法检查组白天检查了两次,执法组却一直没有过问企业存在的严重超时加班问题。
有鉴于此,市劳动保障局决定会同公安、维稳、工会等部门立即展开专门检查。昨日夜间,由四部门组成的10个检查组则开始立即对市内海珠、白云区等区内的制衣、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展开专门检查。
每天加班6小时
在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的率领下,第一检查组7日乘着夜色来到了制鞋企业较为集中的白云区石井街制展开检查。虽然时间已过晚上8点,可当地张村一家鞋厂内却依然灯火辉煌。通过对该厂相关报表和企业负责人的叙述了解到,这家今年7月份才因违反劳动保障法规而被处以4万元罚款的企业,其超时加班的情况仍然十分严重,员工一般都要工作14个小时左右,超过法定的最高加班标准3小时每天之多,员工们普遍反映相当劳累。
除超时加班之外,该企业还存在着严重的不按法定标准发放加班工资的违规现象。据了解,该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加班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元左右,这一标准不仅没能达到员工平时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甚至远低于780元每月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中4.3元每小时的标准。
不参加加班就算旷工
晚上8时30分,记者在跟随检查人员来到海珠区南华西街工业大厦看到,大厦里不少工厂灯火通明,机床声轰鸣。而记者通过对员工和负责人的询问了解到,在这一劳动力比较密集的行业里,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似乎已成为行规,而由于其工资发放标准多以计件为主,有无按劳动法正常支付加班工资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检查。正当检查组在大厦的三楼检查一家制衣厂时,一群穿着蓝色制服的工人匆匆忙忙从楼上跑下来,有工人一边跑一边说:“来检查了,加班临时取消了。”
据了解,这些工人都是某电子厂员工,一名员工说,自从国庆节后,全厂工人已经连续两个月天天上班,没有休息,而且每天一上班就是12个小时。“昨天我们没有加班,老板就说我们旷工了,除了扣钱,还有罚款。”小芳说,“今天要不是有检查,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下班呢。”
“企业主应学劳动法”
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初步情况看来,该电子厂存在超时加班问题,劳动部门将要求该厂负责人带齐工厂员工工资表、考勤表到劳监机构接受调查,再作出进一步处理。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工厂必须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加班,如果不加班就等同于旷工,是企业的内部规章不规范,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针对石井街张村发现的问题,崔仁泉指出,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不能寄希望于通过一两次检查行动可以彻底解决问题,而更为重要的关键还在于劳动者自我维权知识和意识的增强,以及企业对劳动法规的了解程度和遵守情况。
因此,企业主和工人们都应通过这些宣传加强对劳动法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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