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80元 擦鞋摊大街随便摆
雁滩街头随处可见的擦鞋摊点
时间:昨日
地点:雁滩执法中队
“‘三只眼’吗,街边擦鞋摊是不是政府要取缔?既然要取缔,为何给雁滩执法中队交上80元钱,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在街边摆了?这不是在利用执法名义变相收费‘赚外快’吗?”昨日本报记者接到匿名电话投诉。之后,记者设法混进街边擦鞋“游击队”体验调查,证实了这起投诉——给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雁滩执法中队交钱后,一切便“合法化”了。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表示将严肃处理。
讲述经验
交了钱就可满街擦皮鞋
从前日开始,记者设法找到一套擦鞋“设备”来到雁滩一带。只见一些鞋擦的人都穿着印有“兰雁”字样的绿色制服,他们告诉记者,不穿这种衣服、不给雁滩执法中队交管理费是不允许摆摊的,雁滩执法中队要没收工具,还要罚款。
这些人说的雁滩执法中队为马路擦鞋摊办“摊位证”的事是否属实?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以给一个亲戚找工作为由,来到雁滩执法中队,当时所有办公人员正在开会,大厅里有两个卖凉皮的小摊贩等着交罚款,领取前天被扣押的手推车。记者与其交谈时,其中一位抱怨道,擦皮鞋的只要交费“办证”就可以随便摆摊,为什么做别的生意就只能偷偷摸摸,四处躲藏,抓住还要受重罚呢?
记者体验
交80元领到擦鞋“许可证”
记者在大厅里等了大约一个小时后,雁滩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散会,记者对违章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记者的一个亲戚想在雁滩干擦皮鞋的活,管理人员毫不推辞就说先交80元手续费,其中包括30元的管理费,50元的服装费,办上证件即可。记者在一名胸牌号为010339的工作人员跟前登记了姓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后交纳了80元,领到两个护袖、一顶太阳帽和一件绿色且印有“兰雁”字样的马甲,很顺利地办到了“许可证”。记者接到工作人员开的收据后发现上面没有盖章,记者当即向管理人员询问:“没有盖章的收据是否有效?”管理人员不耐烦地答道:“上面不是有我的签字吗?放心就是了。”随后管理人员说,让记者今天带上持证人的照片来办“工作证”,证办好后再把开的收据夹到证件后面,检查的时候都要拿出来,以后每月的25日到30日都要来交纳30元的管理费,不然就不让摆摊了,抓住还要罚款。
在雁滩的各个路段,记者发现人行道上擦皮鞋的摊点随处可见,都穿着印有“兰雁 ”的统一制服,“城管”人员对这些人视而不见。摊主们说:“我们已经在雁滩执法中队交了管理费,他们不管我们。”
市城管局
这样的“怪”事闻所未闻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就每月只要向雁滩执法中队交纳30元就可在街边随便摆摊擦鞋一事,采访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李永忠副局长,他说这样的事情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他称雁滩执法中队的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他表示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了兰州市物价局,办公室邢(音)主任在听记者说了情况后,不加思索地告诉记者:“不用说,雁滩执法中队的这一做法是不对的。”
律师说法
雁滩执法中队执法犯法
就此事,记者昨日采访了甘肃金刚律师事务所的王春梅律师,她说,时下正值兰州市对市容市貌大力整顿之时,雁滩执法中队的这种做法恰恰是鼓励人们在市区摆地摊、开“店外店”,长此以往,小商小贩们生意做不成可能都会转擦皮鞋,雁滩一带可能会到处出现擦皮鞋的。那样的场景肯定不会是兰州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雁滩执法中队执法犯法,对其他摊贩采取扣押罚款而对擦皮鞋者采用办证方式乱收费的做法,让人感觉有收取“保护费”的嫌疑。这样的管理办法,又怎能让老百姓满意,乱摆地摊的问题怎能从根本上解决?
王律师说:“诚然,小商小贩的经营,方便了广大的市民群众,如果能够为这些小摊贩提供稳定的经营场所,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老百姓的生活提供便利,乱摆地摊的问题也会得到很好的解决。但是雁滩执法中队的做法,肯定为广大市民所不容。”
交警释法
街道上不准 摆摊擦鞋
昨日,记者还采访了兰州市交警支队在雁滩值勤的一名姓赵的警官,他称交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论在机动车道上还是人行道上,或者在非机动车道上都不允许摆摊擦鞋。以前人行道上摆摊设点由交警部门管理,但去年以来,把这项的管理工作划归给了城管部门,现在他们管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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