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情况
中国皮革协会常务副主任陈占光先生
随着国家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来不断加强对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出口控制。2005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将生皮加工贸易列入禁止目录。从国家利益出发,中国皮革协会对此赞同国家的做法。但皮革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一但生皮加工贸易取消,则进口生皮与皮革也会被取消,所以生皮加工贸易的存在还是有必要的,中国皮革协会认为“生皮加工贸易”不应该一刀切,可以分段来实施。
尽管政策已经实施,但听取了行业的反应后,国家发改委还是采取了补救方法。即保留两种生皮贸易,其一是:进口生皮,出口皮革制品;其二是:进口生皮,做成皮革在国内结转。目前这两种方已经通过国力院的批准。
当然,这两种加工贸易的批准是有条件的。首先,这两种放开的加工贸易结止时间是到2008年底。其次,申请这两种加工贸易的企业必须获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的证明。再次,企业必须要有相关的结转合同。
据陈启光先生透露,这一补救政策将会在一个月后出台相关的文件。同时,陈启光先生也为我们的皮革企业提了一个预警:出品成品革退税可能将会被取消。所以我们的企业应该从现在起更加重视环保,不断提高产品的研发能为,以便改变企业在政府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