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纠纷]告知义务未尽全 顾客买错鞋营业员埋单
据汉口读者章女士介绍,近日某晚,她在汉口某商场看中一双标价300多元的皮靴,试穿时感觉35码的靴子有点紧,而36码的靴子又有点大。就在章女士犹豫不决时,营业员建议她买36码的靴子。
两天后,章女士穿着新靴上班,感觉靴子过大,穿着走路很费力,中午去买鞋垫时,突然发现,这双36码的靴子竟可以容下37码的鞋垫,章女士怕鞋垫的码子不标准,让一同前往的女友试了试,穿37码鞋子的女友竟轻轻松松将鞋穿在了脚上。
当日下午,章女士拿着靴子来到商场,要求换成小一码的,却被营业员以“靴子穿过,鞋底被磨损”为由拒绝。随后,章女士得知该款皮靴码子偏大,且是羊皮材质,会越穿越大。
章女士转而向本报求助。章称,如果买鞋时,营业员当时就告诉她靴子的这些“特性”,她就不会买错码子。
记者随后与章女士一起来到该皮鞋专柜,在记者的协调下,专柜负责人表示,其营业员当时没有将鞋子特性告诉顾客,属告知义务未尽全,有一定责任,可以为此埋单,并承诺近日内为章女士换双小一码的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