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马”侵权案,还有多少潜在被告?
中国鞋网7月12日讯,当涉及知识产权的维权案件,被用以“扫荡式”、“商业式”来形容,我们更多应该想到什么?
来自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数据披露,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起,未审结7起。而相比2009年全年的16起,2008年全年的7起,近年来,我市该类案件数量呈现整倍增长趋势。
在今年已审结的15起知识产权案件中,市中院民三庭庭长吴昱,对其中8起“彪马”侵权案感触良多。这8起案件目前虽然都已成功调解,但把这些案件放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进行延伸,值得思量的地方还有很多。
这还得从去年年底开始讲。临近年关,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彪马公司)工作人员会同某公证处人员一起,在我市多家商场及商店中购买了印有跳豹图形和“PUMA”、“PNMA”等标志的衣物和鞋子,索要发票,并将购得的涉嫌侵权产品拍照、封存,作为证据。
随后,彪马公司就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这几家商场、商店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几十万元。并称,彪马公司1991年就已在我国注册了包括“PUMA”、“跳豹图形”、“PUMA及豹图形”等在内的商标,并经核准使用在衣服、、帽子、包等商品上。众商场、商店未经彪马公司许可,在销售的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误导消费者的目的非常明确,其行为,侵犯了彪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最后,经多方努力,该案进行调解,以每家商场、商店,分别向彪马公司赔偿人民币1万多元而告终。
事实上,彪马公司此次在衢州起诉的商标侵权案,其实只是他们在中国各地起诉商标侵权案中很小的一部分。“此种形式的维权,即称‘扫荡式维权’,也称‘商业式维权’。”
据业内人士相告,早在去年,我省的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等地,都已发生过同样的“彪马”商标侵权案,其结果都是以被告的商家分别向彪马公司做出赔偿而告终。其中惟一不同之处,是这些城市的被告商家,所需承受的赔偿金额都是衢州的两倍以上。
此外,笔者通过网络检索发现,自2008年以来,在深圳、东莞、秦皇岛等地,也都曾掀起过“彪马”的维权风暴。
事实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按照案件中彪马公司方面所说,确属得理方,加之取证又比较容易,一旦开庭审理,胜负悬念基本不大。
然而,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实却是:似乎中国人都知道,我们在生活中,每天要面对的类似国际名牌的商标,远远不止“彪马”一个!那么在“彪马门”外,我们还有多少潜在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