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之声:鞋品牌生产商业利益之争
【-行业新闻】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 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目前已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乔丹表示,对“乔丹体育”甚至侵犯其孩子的名字,深感失望,并表示起诉“并不是钱的问题”。
恐怕很少有人想到,此乔丹非彼乔丹,这么一家企业竟然与公众熟知并喜爱的乔丹没有一丁点关系。乔丹体育2010年销售收入达29.1亿元,目前正谋求上市,乔丹体育恐怕也不能否定,企业的成长、壮大多多少少沾了乔丹的光。对于消费者来说,多数人还是把乔丹体育当成了一家有外资背景、与乔丹有关系的企业。乔丹体育虽然做得巧妙,但并不能掩饰对消费者的误导。
近年来,抢注商标持续发生,许多地方名胜、城市标志、百年老店被抢注。这两天,还有人抢注了林书豪的商标。抢注者不仅没有丝毫道德愧疚,反而沾沾自喜,得意洋洋地炫耀商标价值。而一些人也认为,这是市场意识的体现。
这种抢注商标行为或许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但这不是恶意抢注的理由。公众欣赏的企业,应该是诚信经营、持续创新、形象至上,在逐利的过程中坚守着道德底线。自己不去努力创新,而是利用法律的空当,抢在别人前面注册商标。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不禁止,就纵容支持这类行为。放任此类行为,只会对企业道德、社会道德产生杀伤。这种踩着别人肩膀上位的做法,不符合我们对企业精神的理解。
而且,我们很担心,当一个市场痴迷于抢注商标时,会失去前进的动力。这些年来,经济上一直有着后发优势和后发危机之争。一些人认为,跟在别人后面走,可以省下不少力气,这是后发优势。但没有想到,老跟在别人后面,跟着跟着,会上瘾的。最终,再也没有勇气也没有能力跑到前面,只能在竞争中被无情淘汰,这就是后发危机。这些年来,我们的企业在商标建设上并不尽如人意,与这种抢注商标折射出来的短期思维、投机心理,难道没有一点关系吗?
或许法律不能制止、制裁这种行为,但在舆论上、在道义上,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做法。靠抢注或者山寨乔丹过日子的企业,怎么可能赢得业界、世界尊重?一个弥漫着投机心理的实业,怎么可能拥有光辉未来? (作者系评论员)
“乔丹之争”实则是商业利益之争
乔丹体育借助名人效应,节约不少品牌宣传费用,并迅速打开市场,拥有数千家加盟专卖店。可乔丹体育在利用名人效应赚足钱后,却宣称自己是民族品牌,在上市申请之时还要极力与迈克尔 乔丹划清界限,就是试图让公众将二者区分开,避免将来引发品牌纠纷。如今迈克尔 乔丹发布起诉声明,也是为阻击乔丹体育的扩张,维护自己的姓名权,以及身后庞大的商业利益。
要知道,当迈克尔 乔丹还是初出茅庐的篮球新秀时,耐克公司就看中了他的发展前景,与其合作,开始销售带有Air Jordan标志的篮球鞋,而中国消费者则称之为“乔丹鞋”,每年推出一个新款,至今已出到了23代鞋。耐克公司每一款新鞋,都成为全球乔丹迷们疯抢的对象。可见,中国“乔丹”或者耐克“Air Jordan”的成功,都是跟迈克尔 乔丹的个人魅力有直接关系,虽然乔丹作为人名并非独占性,但是在商业品牌上,乔丹却具有广泛的市场认可度。
乔丹体育于2000年申请注册了“乔丹”品牌,一路发展下来,公司规模快速膨胀,而一旦其上市融资成功,意味着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势必会冲击“耐克乔丹”在国内的市场份额,甚或打入国际市场去分一杯羹。因此,从竞争角度考虑,耐克急需尽快设法拦住乔丹体育的上市之路,而迈克尔 乔丹与耐克之间利益密切,自然要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品牌之争,表面上看是迈克尔 乔丹的个人维权,背后实际上就是商业利益之争。不过,像这样的商业品牌纠纷很常见,国产品牌在走出去时,也曾遇到过被国外商家抢注商标,最后亦是通过司法裁决或者赎买的方式解决。因此,既然是商业利益纠纷,那就按照游戏规则来办,不管谁胜谁败,注定将是一次漫长的较量,公众耐心看戏就是了。(-最专业最权威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