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鞋套“供出”一惯犯
【-滚动快讯】肥西警方在调查一拐卖妇女案件时,意外发现陈某某所骑的摩托车上载有一大包一次性卫生鞋套。警方顺藤摸瓜将曾因强奸和盗窃先后两次入狱的陈某某抓获。日前,陈某某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肥西县高店乡的村民陈某某今年32岁。早在1996年,还不满18岁的他对村中一名不满10岁的幼女施暴,被村民当场抓获,获刑6年。出狱后,陈某某去外省打工。2004年5月,在台州打工的陈某某伙同他人实施盗窃,盗取了两辆电动车。后被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判刑9个月。 出狱后,陈某某回到肥西老家。
2011年8月4日,肥西县高店乡派出所的民警在侦办一起拐卖妇女的案件时,意外发现陈某某所骑的摩托车上载着一个大包,里面装满了一次性卫生鞋套。“在农村,要这么多一次性鞋套干什么?”觉得这个情况非常可疑,民警先后到官亭镇高庄村、王祠店等地调查走访证实,2011年3月8日15时许,陈某某蹿至官亭镇高庄村某村民组任某某家,撬窗入室, 盗走任某某家的一套家庭影院及一部豪爵HJ110-2摩托车,涉案价值5000余元。
让警方吃惊的是,除了这起盗窃案,连正在调查中的拐卖妇女案竟然也是陈某某所为。2011年7月,陈某某发现邻村湖北籍妇女张某某精神有些不正常,就起了将她拐卖给他人的念头。7月6日早,他以带张某某外出玩耍为由,将其拐走。并编造称张某某的丈夫出了事故死亡,请肥西县官亭镇的媒人李某为张某某寻找婆家。并以7000元价格将张某某卖给肥西县官亭镇朱桥村周某为妻。7月19日,警方在接到报案后两天,将张某某解救,并最终锁定陈某某。
日前,陈某某因盗窃罪和拐卖人口罪,被肥西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最专业最权威的鞋业资讯中心)
- 上一篇:李宁创始人“出海”品牌升级胜算几何
- 下一篇:离职前起贪念 盗窃产品鞋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