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穿拖鞋上路执勤?
中国鞋网7月10日讯,昨天,有读者发来邮件,称6月27日驱车从福鼎回温,路过福鼎市交警大队汾关中队前的104国道时,发现一名交警穿拖鞋上路执勤。汾关中队负责人解释,当天穿拖鞋上路的是一名协警,因其洗澡时脚拇指被刮伤缝了5针,不得已穿拖鞋协助执勤。
这名读者在邮件中称,当天上午8时20分,他和朋友驱车路过福鼎市交警大队汾关中队前的104国道时,拍下交警穿拖鞋执勤的一幕。该读者质疑:“没见过穿的交警上路执勤,不知道这是不是福建交警的新规定,还是福建交警没有鞋穿呢?”从该读者传来的一张照片上,当时有2名穿蓝色制服、反光背心的男子在路面执勤,其中穿拖鞋的这名男子脸略胖。而另一张照片上,穿拖鞋的制服男子与一女子在交谈。
福鼎市交警大队汾关中队负责人昨天查询出勤记录后证实,当天在该路段确有2人在执勤,但穿拖鞋的男子是一名协警,姓朱,当时是在协助交警执勤。该负责人称:“我们这里的协警制服、帽子与交警都很像,只是在胸口、袖子上标了‘协警’字样,因此读者误会了。”
据介绍,当天上午8时20分,朱某协助交警拦车检查,罚了一名未系安全带的司机100元钱,司机就曾提出质疑:“你怎么穿拖鞋上路的?”当时朱某未作过多解释。
该负责人称,6月26日福鼎出现大暴雨天气,上级部门要求全体交警、协警必须驻队不得离开。当晚朱某在警队浴室洗澡时,脚拇指不慎被利器刮伤,后送入医院被缝了5针。“次日,朱某称自己脚伤没问题,但穿不了鞋,我们就安排他在中队前的路段执勤。”该负责人称,按规定不管是交警还是协警,上路要注意仪表装束,但这名协警因脚伤才不得已穿拖鞋上路,情况特殊,希望过往司机能够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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