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鞋穿两天就开胶三包规定未修好才能换
中国鞋网06月05日讯,“近2000元买的鞋子,穿了才两天,就开胶了。但供货商说依据现行法律,只能给我粘合一下。”吉林市民刘女士对这种说法表示不解。
刘女士说,5月23日,她在吉林市某商场花1848元买了一双纯皮凉鞋。
“营业员对我说,这鞋怕水。由于买完后就下雨了,所以直到6月1日才开始穿。没想到,才穿了两天,鞋子前头就开胶了。”刘女士说,她随即找到商场,要求退换,“但商场的人说,不能退换。只能给免费用胶将鞋子粘合起来。”
昨日10时许,刘女士再次找到商场,得到同样的答复。该商场管理部唐部长致电供货商,供货商称只能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修理。
唐部长和刘女士又来到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拿出《吉林省鞋类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经销者为消费者‘三包’的期限,皮鞋为60天。”第七条关于“三包”办法规定,“轻微开胶、开线、掉跟、断跟、坏拉锁等修好后不影响穿用和外观质量的,经销者应免费为消费者修理,每次修理的期限为五天,超过五天未修好的,消费者有权要求调换。连续修理三次仍然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经销者应予换、退货。”
“刘女士的鞋子属于轻微开胶,所以只能修理,不能退换。”工商人员表示。
“虽然最终我和商场达成了协商,给我按照7.5折计算价格,返回我200多元的差价,可是,花这么多钱买的鞋子,感觉质量应该特别好才对。开胶了,心里就感觉疙疙瘩瘩的。”刘女士说。
“这种情况在省内已经出现了很多次。目前实行的‘鞋类三包规定’是1994年制定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时没有考虑到的很多问题都暴露出来了。比如60天三包时间过短、不同类别的鞋子可以考虑进行细致的三包划分等。所以,我们打算进行一定的修改。目前,修改工作已经展开了。”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修改将综合参考其他省市目前实行的鞋类管理规定,制定一套更加适用、合理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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