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音乐状告安踏广告音乐侵权
“我选择,我喜欢”,著名运动品公司安踏的这一品牌主张脍炙人口。不过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安踏其奥运广告音乐的选择,有人不仅不喜欢,还一怒将安踏告上法庭。日前,中国最大数字音乐公司——A8音乐一纸诉状将安踏公司告上法庭,指控该公司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推出的广告大片盗用了A8音乐拥有录音邻接权的歌曲。
北京奥运期间,安踏公司在电视及网络媒体上推出大型品牌系列广告——《加油中国》,该系列广告中使用了歌曲《我爱你,中国》的片段作为背景音乐。据悉,该广告大规模投放在CCTV5、湖南卫视、山东卫视等大量电视媒体上。目前在安踏官网上还可以看到安踏公司以各种形式将含有《我爱你,中国》这首歌曲作为背景音乐的宣传广告。
《我爱你,中国》为歌手汪峰作词作曲并演唱,并收录在《怒放的生命》专辑中,该专辑由A8音乐集团旗下的北京创盟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录音版权。安踏公司使用该曲作为背景音乐,并未征得版权人同意及支付相关版权费用。据A8音乐透露,他们曾与安踏公司进行接触,对方却声称有汪峰的合法授权。但从公开出版的《怒放的生命》专辑CD显示,汪峰仅为词曲作者,并不享有录音版权。A8音乐也声称从未向汪峰进行过相关授权。此前,国内也曾经发生过类似官司,国际运动品牌耐克在广告片中盗用内地乐队与非门音乐,最终该公司被迫公开道歉。不过近期,关于版权的诉讼日益增多,2008年下半年以来,已经发生多起版权诉讼,中国版权所有人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
目前,A8音乐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安踏公司,深圳中院已受理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