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买的“李宁” 退货时店家要打八折
上月30日,在李宁专卖店花费369元购买了一件棉衣,由于不合体,于1月1日一早前去退换时,店方要求按当日299元的优惠折价才给予退换。“买衣服时的电脑小票上打出的调换规定很明确,‘所购商品如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三日内可调换。’事先也没有讲明非按当日的优惠价格退换货。”原价买的衣服才过一天去退就少了70块钱,消费者王先生感到非常不解。
王先生:原价购买退换时打了8折
据王先生讲,上月30日,他在李宁专卖店花369元给孩子买了一件黑色的棉衣,等拿回家给孩子试穿时发现,棉衣款型较长,孩子个子小,穿着骑车上下容易刮到车座上不安全。于是就趁着元旦这天休息,一早9点多钟急忙赶到李宁专卖店中北店,想调换一件该款型短一点的棉衣。但被告知该款型的衣服没有短款的。王先生想退掉这件棉衣,再给孩子购买一双399元的篮球鞋和另外一款的270多元的棉衣。可是在算差价时,店方表示已购买的这件棉衣在元旦期间搞优惠活动,由原来的369元降价到299元。如果退换,就按299元来计算差价。否则不给退换。王先生一算店家打了8折,他就损失了70元。无奈的王先生最后连鞋子、衣服也没买,只好按299元退掉了这件黑棉衣。他对商家的这种退换货的临时规定非常不解。他拿出当时购买衣服时的电脑小票说:“票上的退换货规定写得很明确,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三日内可调换,而且店家又事先没有告知退换货时如遇打折优惠活动,就按优惠价格给予退换。”
专卖店:按原价退换无法入账
对此,店方的王店长解释说,他们也是元旦当天早上9点钟才接到上级优惠调价通知,所以事先无法告知王先生,电脑小票上也就不可能注明退换时按优惠价退换。“而且店里的计算机是联网的,元旦3天,王先生的这款衣服的价格已被统一输入为299元,如果退货,要输入这款衣服的代码,计算机就会自动输出调价后的299元的价格,因此,账面上就会有70元的差价,无法入账。”该店的另一位何店长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
律师说法:店方应按原价退换
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表示,当初王先生购买了店家的衣服,这样他与店方就按原价369元的约定形成了买卖合同。店方要求按299元退换货,而且事先没有说明和约定,这属于店方单方面更改合同。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店方无权单方面更改合同内容。店方既然同意给退换货,表明双方已同意解除这次买卖合同。而且王先生又没有违约过错行为,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解除原合同时,店方应按原合同的价格约定退换。
- 上一篇:南京鼓楼工商截获假冒警靴
- 下一篇:离职前起贪念 盗窃产品鞋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