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诉讼集体放弃的沉重反思
2006年12月,是中国鞋类企业不服欧盟对中国产皮鞋实施反倾销裁决的最后诉讼期限。然而,令大多数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涉案的1200余家中国企业中,仅有四家向欧盟法院正式递交了反倾销诉讼。这意味着在自今年10月起的为期两年时间里,所有出口欧盟的中国产皮鞋将被苛以16.5%的反倾销重税。
自去年10月份欧盟宣布对中国产皮鞋征收为期两年16.5%的反倾销税,我国皮鞋生产企业对欧盟的反倾销诉讼正式拉开序幕。在去年12月份的最后期限,涉案的1200家中国企业仅四家提起反倾销诉讼,姑且不论放弃诉讼的1000多家企业出于何种原因或目的。无疑,这种集体“疲软”、集体“失声”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形象,对我国今后正常开展反倾销工作也有着极其不利的影响。这种国内企业大范围放弃反倾销诉讼的行为不得不引起我们深刻反思。
出现这样的后果,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个别企业拟改变货物的主要出口方向,不再将欧州作为主要出口地;二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大,国内对反倾销诉讼还缺少比较成功的先进经验;三是涉外诉讼既费时费力,还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持,担心得不偿失。上述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些主动放弃诉讼的行为,却反映出我国加入世贸五年以来,国内企业还不能完全适应国际化贸易交流和在WTO规则下运行的现状。
一是团体意识和协调作战能力差。从此次反倾销案涉及的企业来看,只有少数企业规模较大,如:泰马鞋业、奥康鞋业、温州泰马、广东金履等企业实力比较雄厚,但单个企业还不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能力。这虽然是客观情况,但是最关键的是,我国企业缺乏一个联合和合作的姿态,尤其缺乏一种团体协作精神。没有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观念,往往是各自为战,缺乏组织协调,这种缺乏团体意识的观念导致最后“功亏一篑”。其实按奥康聘请的有“反倾销第一律师”之称的蒲凌尘认为只要积极抗辩,哪怕不能彻底胜诉,也很有可能为企业赢得更低的反倾销税率。可惜的是,我们的企业主动放弃了宝贵的权利。
二是开拓精神和竞争意识不强。我国正式入世5年,虽然我们的国内企业大多经受了初步考验,但是多年养成的习惯已根深蒂固。开拓性不强,不敢面对挑战,随遇而安,竞争意识差。缺少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虎劲”和闯劲,安于现状,害怕麻烦,不敢去真正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欧盟反倾销的“步步紧逼”缺少抗争精神,“任人宰割”致使其多次对我国企业的反倾销措施均能得逞。
三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WTO规则把握不透。在国际贸易中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是常事,主要是应从容应对,争取已方的最大权益。但是我们的国内企业由于经验不足,缺少在国际贸易中自我保护意识。一些最应该做好的,如完善的财务记录,对出口的每一批产品进行价格、成本记账等等都没能按照规则要求作好,难免授人以柄。在受到反倾销对待后,一些企业不愿出头,不习惯拿起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来保护自身,导致上千家企业利益严重受损。
我国皮鞋企业针对欧盟的反倾销诉讼已经告一段落,这些企业还要继续经受两年16.5%的反倾销重税,损失是巨大的,教训是惨痛的。但是忧患并未解除,正如中国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说的那样:“等到中国经济发展、产业升级,中美、中欧之间的贸易结构发展成竞争性的,真正的摩擦才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