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私自拿钱买鞋 老人要求商家退钱
9岁的孩子私自从家中拿钱购买“高档”儿童鞋,家长发现后要求店方退货。记者12月19日获悉:经过蓬安县消委的调解,这双引来纷争的鞋子终于被退掉。
日前,一位老人向蓬安县消委投诉,称自己的孙子于12月10日私自从家里拿走150元钱,花了145元在蓬安县城一家儿童用品专卖店购买了一双运动鞋。由于儿子、儿媳都在外地打工,家中经济比较困难,无力消费如此“高档”的运动鞋,老人遂带着9岁的孙子来到该店,要求退货,遭到店方拒绝。
蓬安县消委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后认为,老人的孙子年龄太小,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商家在孩子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以谋利为目的,出售给孩子高价物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指出,孩子的监护人也存在监护不力的问题。由于那双鞋已穿过一天,鞋子有明显的磨损痕迹,且外包装已丢失,通过消委工作人员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老人将鞋子退还给商家,商家则退还部分货款115元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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