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市场 > “黑棍小人”案终身判决 耐克未侵著作权

“黑棍小人”案终身判决 耐克未侵著作权

2006-06-16 16:50:53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cn/

    6月15日,耐克公司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成功翻案。法院终审认定,耐克公司广告宣传中的圆头线条“黑棍小人”形象并未侵犯朱志强“火柴棍小人”的著作权,对一审判决做出了修改。

    NIKE(耐克)公司为举办活动和宣传推广其新产品,在各媒体大量发布广告。广告中使用了一个头部为黑色圆球体,没有面孔,身体的躯干、四肢和足部由黑色线条构成的“黑棍小人”卡通人物形象。

    而国内著名闪客朱志强先生(笔名小小)认为,耐克公司发布的上述广告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其《小小系列作品》中的“火柴棍小人”形象,侵犯了其著作权,将耐克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定耐克公司侵权。应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赔偿朱志强经济损失30万元。

    此后,耐克公司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高院审理认为,“火柴棍小人”和“黑棍小人”虽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受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体现出各自作者独立创作。

    因此,耐克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8888888888@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