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低价出口新政 官民皆觉不可行
商务部昨日在广州举行秘密会议,广东不少地方官员及出口企业均对新政表示质疑
新快报记者宋菁
“好的想法,坏的操作。”
张在南海从事陶瓷出口已逾十年,对商务部近日正在征集意见的《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修订草案),他并不看好。
商务部官方网站上,关于此事的讨论正如火如荼,而商务部的地方调研业已全面展开。
“目前的草案并不具备可操作性,规定可能会变成一纸空文!”而抱有这想法的,并不止张一人。昨日商务部在广州举行的秘密会议上,广东不少与外贸相关的地方官员及民间出口企业对该草案均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上图:温州一家制鞋企业的工人正精心制作一双外贸出口皮鞋。2004年,中国输美的鞋均价只有2.5美元,而意大利的鞋出口均价达到22.6美元!
商务部广州密会
5月10日,商务部条法司就即将出台的《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修订草案),正式对外征求意见。这份旨在行业自律、惩治低价的草案,承诺会对出口价低于自身真实成本的企业作出惩罚。
正当企业还在网上为草案争论不休的时候,昨日上午,广东省外经贸厅秘密举行了一次小型圆桌会议———草案的起草者商务部条法司一行人悄悄来到了广州,就上述草案征询意见,其中包括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
这次会议相当低调,没有通知媒体,也没有知会各相关协会商会,与会的仅有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等地方厅局相关官员以及十余家去年在反倾销调查中的涉案企业,与会人员不超过30人。
会上,尚明虽未披露规章正式出台的时间表,但却表示考虑先尽快试用,寄希望在试用过程中修正完善。
干预企业自主经营?
“商务部出台这一规章会非常谨慎,毕竟这一问题相当敏感。”广东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的一位人士解释道:“谁来管?管到什么程度?都还需要仔细斟酌。政府想在规范外贸市场和给予企业充分自由两者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但是,这一平衡却很难实现。
广州外经贸局的人士担心,对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的调查会干预到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他认为,行政权力会干预到哪一步,整个调查要具体到哪一步,草案都应该作出明确规定。他说,目前的草案让地方厅局很难操作。
尚明解释,出台这套规则并不是要干预企业正常的贸易,而是旨在“处理那些不计成本拼低价、对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的害群之马”。
他说,调查届时会采用国外反倾销调查的一些方法,但是其调查权会小于反倾销调查,“这仅仅只是一个商务部的授权调查,会对企业行为定性究竟是不是不正当低价,但是不会像反倾销一样定量地裁定具体幅度。”
尚明明确表示,商务部暂时不会就此专设一个调查局,至于调查会到哪一步,能做到什么程度“还需要回头再讨论”。
草案起草人之一的商务部条法司副处长荣民也说,随后将会有更详细的细则出来,他也希望企业能够表明态度:对调查你能够容忍到哪个程度?可以出示的材料又有哪些?
哪一个成本?
“可是究竟什么是不正当的低价出口?”来自佛山一家家居用品出口企业的陈,对此很疑惑。
草案说,所谓的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是指被调查人在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以低于该产品单位平均生产成本与平均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总和的价格对外出口的行为。
他认为,做无本买卖的企业并不多,参照企业自身的成本并不能惩治那些价低质次的企业。而取信行业中间价,过于武断,且操作难度又太大。“就企业本身的成本就已经很难核查。草案的可操作性就在成本核算中!”
荣民解释说,调查要考核的成本并非仅仅只是账面成本,他希望能够核查到企业的真实成本,“这就不仅仅只有生产成本,劳保、社保、环境保护、安全指标等指标都将纳入考核中。”他透露,关于如何界定成本,届时还将有一个较为详尽的手册出台。
不过,尚明却认为此举可操作性不大。他认为,参照的成本主要还是企业的账面成本,“我们也想惩治那些通过压低劳工工资、滥用资源以致实现低价出口的企业,不过,涉及劳保、环保,这一问题就将进一步扩大,演变成一个社会系统问题,这就不是一个部门规章可以解决的!”
惩治过轻
惩治力度过轻也是草案饱受质疑的一个热点。
草案规定,最严厉的处罚即是3万元以下人民币的罚款以及禁止被调查人的被调查产品自决定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的出口。
“这只是九牛一毛啊!”佛山一家陶纺织企业主说,3万元的罚款并不足以对企业形成威慑。
而看似严厉的禁止12个月的出口事实上也很难达到目的。
上述企业主表示,企业可以通过寻找其它的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而这,仅仅只需要支付其2%-3%的费用。
尚明解释说,由于规章这一级别只能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所以草案目前只能惩治至此。不过他表示,在试行过程中,若觉得有必要,商务部将会向国务院申请,将规章上升成条例,以加大惩治力度。
荣民表示,条法司也正在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反规避措施,他说届时出台的规章会将违规代理的公司一并处罚。
[草案其它争议焦点]
谁来监管
商务部方面希望,调查是一个中央、地方、协会商会的联动,届时会由这些部门协调调查。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则认为,草案的具体实施需要依靠地方厅局,“商务部的人员配置暂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不过,东莞外经贸局人士也反映,若要进行非常细致具体的调查,厅局的人员力量也无法完成,他希望调查能够融入行业协会及商会的力量。
但是,企业对此表示怀疑。佛山一家陶瓷企业主认为,行业协会、商会是依靠会员企业的会费得以存活,“他们不太可能倒打一靶!”而且,每个地区都有大量非会员企业,“这类企业行业协会能否监管?”
海关报关数据可否采用
草案规定,被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是指调查期内被调查企业向中国海关报关申报单据中载明的被调查产品的出口销售价格。
但企业反映,大部分企业的报关数据都低于实际的出口价格。他们说,由于国外买家希望能够实现退税,因此都要求卖家报关时把报价调高。
荣民表示,若不依照海关数据,则更难找到合适的数据,“相较企业自身提供的数据,海关数据更公正”。
积压货品如何证明
草案规定,被调查人有合法证据证明自己的低价出口行为系因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因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而降低旧产品出口价格等原因发生,并未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商务部可不对其进行处罚。
不过TCL海外事业部的人士表示,积压商品概念需要再界定,“什么样的商品是积压商品?企业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品是积压的?这些都需要再详细界定”。
[记者观察]有诚意不现实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说,低价出口、恶性竞争是中国外贸的“癌症”,一些企业不负责任的态度不仅导致自己的企业无利润,甚至导致整个行业都获利极低。
而过去的这一年里,中国的贸易总额尚不足全球贸易额的8%,但所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却占到全球的20%。
频频发生的贸易摩擦迫使中国政府不得不摸索一个合适的法规,限制出口企业间愈演愈烈的低价竞争。而在简单地呼吁“行业自律”已经不可能达到疗治目的的情况下,商务部也不得不采用成本更高的政府行政行为进行调控。
贸易秩序的失控、来自欧美的反倾销压力催生了《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修订草案)这样一部限制不正当低价出口的法规。
然而,中国的低价背后,还纠缠着对劳工权益的漠视、对有限资源的滥用。指望一个部门的一部规章能够解决这样一套社会系统问题,不现实。
早在十年前政府就出台过一个针对不正当低价出口的惩治办法,然而,在过去十年里,商务部没有接到一通举报电话,这套规则形同虚设。
面对十年后的这套规则,但企业和地方厅局虽然肯定了政府的诚意,却仍旧不看好。
怎样让规则具备可操作性?政府还在摸索。
不过,可以看到的是,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相较10年前,这部规章又艰难地向前迈进了一步———它降低了举报的难度,不再要求举报人做过于繁复的举证。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说,降低立案的门槛,这便是朝可操作上方向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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