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链接]男老师一双鞋怎么不能穿4天?
教师节前一天,北京东城区颁布小学教师礼仪规范,首次将教师仪容要求纳入教师考核,提出教师“衣着得体、修饰适度”的具体要求。东城区各小学也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据了解,某小学规定:男老师的同一双鞋不能穿超过3天,女老师的鞋跟不能超过5厘米。男老师不能穿尼龙丝袜和白色袜子,女老师要穿肉色袜子,穿裙子不能光腿。
老师上课(除体育老师)必须穿着正装,女老师要化淡妆,让教师“衣着得体、修饰适度”这是应该的。但是笔者怎么也搞不明白,“男老师的同一双鞋不能穿超过3天”,“男老师不能穿尼龙丝袜和白色袜子,女老师要穿肉色袜子”,这些规定与教师礼仪规范有什么关系?难道男老师的同一双鞋连穿4天,女老师不穿肉色袜子就有失体统了?
让教师重视礼仪规范本来没有错,但如果当了教师,同一双鞋连穿4天的权利都没有了,那教师的尊严和权利还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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